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清远市教育局已完成2022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、公示等工作。现将本阶段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。
已通过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负责发放。怀孕申请人,需待生产后凭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领取证书;应届毕业生,待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领取证书。
特此公告。
清远市教育局
2022年11月21日
原文标题:凯发k8国际唯一的公告
文章来源:www.gdqy.gov.cn/xxgk/zzjg/zfjg/qysjyj/tzgga/content/post_16387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