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研究,市教育局、市语委办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试管理要求
(一)考生进入考场须戴口罩,除测试录音期间可摘下口罩,其他时间须全程戴口罩。
(二)考生进入考场须测量体温,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;如当天出现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(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腹泻,结膜炎等)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二、测试对象
(一)汕尾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(含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)未达到普通话水平规定等级的教师。
(二)根据就近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原则,年满16周岁的社会人员报名。
(三)不接受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报名。
三、测试有关事项
(一)测试地点:汕尾市实验初级中学(原汕尾职业技术学院b区)。地址:汕尾市城区文德路中段汕尾市实验初级中学图书馆4楼。
(二)网上报名网址: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,登陆网址:
(三)测试任务安排
1.测试时间:
(1)设2023年5月13日、14日,20日、21日、27日、28日、6月3日、4日共8个测试日,供社会人员报名测试。
(2)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、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、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、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、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校生测试时间视实际情况,另行专场安排。
2.网上报名时间:2023年4月28日-5月5日。
3.缴费对象:在国家普通话在线报名系统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。
4.网上缴费时间:2023年5月7日-8日,共2天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测试。
5.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退费。
四、测试
按《准考证》上规定的时间,提前15分钟到指定测试地点参加测试。
五、收费标准
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文件规定,社会人员缴交测试费50元,在校学生缴交测试费25元。
六、证书寄送
所有测试工作完成后,市语委办从省测试站集中领回证书,再委托快递公司寄送给考生,原则上只寄送等级达到二乙以上(含二乙)的证书。
七、注意事项
1.有关报名、测试应注意的事项以及考生测试流程等详细说明,请登录“汕尾市教育局”网站或“汕尾市教育局”微信公众号参阅《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汕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告》及相关附件。
2.网上预约报名过程中,请详细“填写报名信息”页面中的“基本信息(非必填)”中的“联系地址”,一般填写常住地址,方便投寄证书。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。
3.上传的相片必须符合《2023年上半年汕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》提出的“上传相片要求”。否则删除网上预约报名数据,则无法参加测试,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试者本人承担。
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4月25日
相关附件:
原文标题: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汕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告
文章来源:www.shanwei.gov.cn/swjyj/ywyw/tzgg/content/post_917700.html